
朗读
永发改〔2013〕233号
关于前仓镇等五个流管所(办)管理用房
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前仓镇等五个流管所(办)管理用房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项目计划第48项),拟在前仓镇、唐先、舟山、西溪和花街5个流管所(办)内对现有管理用房进行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装修总面积600.545平方米,投资43.6377万元。其中前仓流管所装修面积212.545平方米,投资14.9261万元;唐先流管所装修面积108平方米,投资9.2273万元;舟山流管办装修面积30平方米,投资2.2257万元;西溪流管办装修面积30平方米,投资2.2586万元;花街流管所装修面积220平方米,投资15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2月2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