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行政执法〔2013〕56号
关于组织开展永康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城市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金市建综〔2013〕83号)文件精神,我局经研究,决定在5月下旬组织开展永康市燃气行业安生生产管理检查工作,以迎接省建设厅6月份的检查。请各燃气企业对照《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表》标准,于5月20日前完成企业安全管理与运行的自查工作。望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表》试行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