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本局各科室、审计决算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永康市审计局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审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考核工作科学性,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激情,根据市委办[2013]57号《永康市镇(街道、区)、机关部门全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审计决算中心;局机关中层(含)以下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量化目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量化目标任务到科室、个人。 (二)分级管理,整体推进。实行层级绩效考核,一级抓一级,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群众公认,民主公开。注重扩大参与面,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奖优促劣,激励争先。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内容 对科室(单位)主要考核审计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创新工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审计业务工作主要指审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分解表为准),综合工作主要指信息宣传、纪律、档案及其他工作,创新工作是指新的审计方法、技术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审计成果等。 对科室(单位)干部职工个人主要以其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四、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