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行政执法〔2013〕51号
关于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永安委〔2013〕5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局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齐配全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夯实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一)范围:市政施工、环卫作业等领域中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含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有中毒、窒息、爆炸危险)且进出受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有关作业场所。重点包括市政领域的浆池、污水管道、地下管道等密闭设备;沼气池、化粪池、废水池等地下有限空间;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垃圾中转站、油库、仓库等地上有限空间。
(二)要求:有关单位要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07-200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和制定方案(5月)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通过采取刊发黑板报、专家培训、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在5月30日前报送至局城管法制科。
(二)检查整治(6月—10月)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针对以下方面进行自查和落实: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审批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2.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