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3﹞17号)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安委明电﹝2014﹞1号)精神,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临近春节,易燃、易爆品逐渐增多,火灾隐患愈发突出。加之近期天气干燥,现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认真检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检查范围: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 时间安排:
自查:1月26日—1月29日
四、 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充分发挥领导的带头模范作用,认真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措施,严格落实责任,按照《永康市民政局2014年春节前安全生产自查表》内容执行。
(二)深入细化,全面排查。本次排查要着重检查源头上的安全问题,重视安全盲点的生产问题,细化检查标准,切实将生产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纠查出来,务求安全装备、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新水平。
(三)强化监督,大力宣传。请于1月29日前反馈自查结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督促相关人员在节前完成整治。此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人员的安全生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春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永康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