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农房办〔2013〕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我市2013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各镇(街道、区)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较上一年度有了较快增长,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区)的具体经办人员高度负责,认真核查农房基数,人保财险公司强化服务,及时搞好承保理赔,农户积极主动投保,农房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减轻了农户灾害损失,增强了农户灾后自救能力。2013年全市应参保157343户,实际参保156198户,参保率达99.27%,低保户、五保户全部参保共2622户,参保率达100%。截至今年11月中旬,我市已处理各类农房案件384余件,受理倒塌房屋581间,保险公司支付赔款171余万元,受益农户达431余户,在帮助农户灾后重建、完善抗灾救灾体制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户对政策性农村政府住房保险的依赖性和认知度不断提升。为了做好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相关政策要求按照《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6〕9号)执行。保费标准仍为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自交3元,财政补助7元;低保户、五保户的保费全部由财政负担。
二、各镇(街道、区)要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基数核查工作,动态掌握农村住房情况。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做到早安排、早落实,符合参保条件农户应保尽保(特别是低保户、五保户要仔细核对,确保一户不漏全部参保),确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并在12月30日前办理好投保手续。
三、在往年受损农户的理赔过程中,有较多的农户反映,房屋倒塌有理赔的,但房屋内的财产受损没有理赔。为了响应农户的需求,今年保险公司推出室内家庭财产综合险,每户保费1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每户5000元,保险对象为符合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条款规定的农户,该险为商业险,参保自愿,保费自交。
四、请各镇(街道、区)将《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名单》(附件1)和《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2014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87101420;电子邮箱:ykfgtg@163.com)。
附件:1. 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名单
2. 2014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统计表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13年11月20日
抄送:市府办、民政局、财政局、人保财险永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