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2号
关于永康市儿童乐园维修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儿童乐园:
你园要求审批儿童乐园维修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拟在永康市迎春路19号现永康市儿童乐园内对原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进行维修等建设。
二、维修内容主要为:高架车房、碰碰车房售票房、污水池维修及墙绘等。
三、项目维修规模为:内墙批白面积1100平方米、防漏面积560平方米,外墙批白面积730平方米,地面贴花岗岩740平方米,防盗窗90平方米,铝合金门窗90平方米,防盗门9樘,污水池40平方米,墙绘350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五、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2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妇女联合会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