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保障我市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安全运行,降低一体化村卫生室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责任风险,更好发挥医疗风险金的互助共济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永康市一体化村卫生室实施医疗风险金制度若干规定的通知》(永卫字〔2012〕8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征缴2012-2013年度永康市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负责辖区内一体化村卫生室足额缴纳2012-2013年度医疗风险金。
附件: 2012-2013年度永康市一体化村卫生室医疗风险金 征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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