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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行政执法〔2014〕48号
关于切实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为切实改善我市城区卫生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爱卫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今年以“五水共治,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切实将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执法大队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结合单位职能和实际,切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一)加大城市道路清扫清洗保洁力度,做好垃圾中转站、公厕等环卫设施的维护、强化卫生长效管理;(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绿化、美化、亮化市容环境,做好市政设施以及园林苗木养护工作;(三)加强城区无证摊点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乱设摊、出店经营以及占到堆放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四)全面落实城区“治污水”工作,加强对餐馆、洗车场污水排放的日常监管;(五)加大对城区和“四边”不规范广告的整治规范力度,加强“城市牛皮癣”清理督查。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局属各单位要发挥好健康教育联络员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车等,宣传有关预防春季传染病、卫生知识和环境保护等内容。
三、开展以春季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病媒生物防治活动。
四、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省市爱卫工作要求,拟定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工作计划,活动开展以后及时对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3年5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办公室。
附件:永爱卫办[2014]5号《关于开展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