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44号
关于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史迹陈列室
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工商史迹陈列室装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龙川中路398号内对工商史迹陈列室进行装修改造的建设。
二、装修改造的内容主要为:徽标、雪弗字、前言背景、石膏板真石漆形象墙、仿铜雕塑、展示区块一至六背景、实物展示柜、展示台及灯光等。
三、项目装修总面积360平方米,总投资48.56万元,其中市财政20万元,自筹28.56万元。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4月3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
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