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61号
关于永康市国土资源局食堂
维修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要求审批食堂维修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永康市华丰中路18号土管大楼二楼对食堂进行维修改造。
二、维修改造内容主要为:厨房防漏处理、地砖铺设、墙砖铺设、玻璃隔离、烟导制作、餐厅维修等。
三、维修总面积300平方米,投资16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7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