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 按照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工业经济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及“五水共治”工作目标任务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项目指导督查制度,对项目推进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指导督查工作机构 成立由局纪检组织负责人及工作经验丰富老同志组成的项目指导督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和通报。 组长:应旭军(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成员:方利群(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王农超(原技术改造科科长) 章振良(原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指导督查内容 重点对各职能科室的“机器换人”项目、清洁生产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两化融合”项目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1、上年结转至今年的在建项目开(复)工及进展情况。 2、2014年新上项目要素落实、开工、进度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 3、重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建议。 4、重大项目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创新措施及先进典型。 三、指导督查方法 1、定期指导督查。指导督查领导小组每月度至少深入企业指导督查一次,采用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和实地查勘的方法进行。各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各责任科室负责起草,并于当月25日前报指导督查组。 2、不定期督查。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或领导决定的或交办的有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指导。 3、重点指导督查。指导督查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重点指导督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进度推进缓慢、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重点进行指导、督查。 4、定期通报。指导督查领导小组按照指导督查结果,形成形成书面材料进行督查通报。 5、指导督查结果纳入科室及个人年终考核计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重点项目实施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司其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亲自抓,科室具体抓。 2、确保项目推进。督查项目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项目推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点、按要求、高质量完成。 3、强化指导督查力度。指导督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指导督查职责,全面深入项目单位、项目实施现场,详细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严禁出现落实不力、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经发现,将对相关科室、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进行处理。 2014-4-10 抄送:徐华水书记,金政市长,蒋金红副书记,徐忠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群勇副市长,胡明星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