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83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停车场
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清渭街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象珠镇迎宾大道2号东侧地块内新建停车场一个。
二、停车场总用地1999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9.95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6月1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