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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科、处、室:
根据永委办发[2014]75号(《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印发我局《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6日
抄送:市委活动办,市委办、市府办
关于党员干部直接联系
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永委办发[2014]75号(《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总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改进作风为主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坚持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更好地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进永康“二次出发”,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
二、走进群众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1、党员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完善党员干部联系镇(街、区)、村(社区)、企业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永人社[2014]45号(《关于局领导联系镇(街道、区)的通知》)文件精神,与对应的镇(街、区)常联系以外,还要确定1个以上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切实当好指导员、监督员、服务员。各局属单位班子成员也要确定1个以上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指导服务不少于2次。
2、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全面实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或联系社区)报到制度。全局在职党员要主动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并利用休息时间到社区开展访民情、听意见、送服务、结对联系社区困难群众、微心愿等志愿服务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表现情况,将作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干部提任“两圈”考察的重要内容。
3、党员干部基层走亲连心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要深入所联系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进行走亲连心,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重点了解基层党员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求,听取推动永康科学发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人力社保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开展走亲连心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时间不少于6天,有组织地与党员群众谈心每年不少于2次。
三、问需群众问计群众,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