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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方案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永安委〔2014〕9号)精神,制订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要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个主题,认真开展面向全市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广泛宣传。
1、制作并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指定地点:劳动大楼(由社保处负责);劳动力市场(由就业处负责)。
2、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工伤宣传病历1万本;组织开展大型咨询活动;联合建设局召开建设施工企业及乡镇负责人业务培训会;深入企业进行工伤业务知识讲座;开展网上工伤保险知识竞赛活动。
3、参加市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社保处、社保科各派一名业务骨干,参加6月16日在五金城广场的“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4、充分利用宣传载体,营造氛围。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社保办事大厅滚动屏等载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5、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其他安排。积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安全文化模式推介,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摄影比赛、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青年岗在行动”等活动。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宣传效果。各科室、下属单位要提高认识,根据活动方案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现有载体,充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的宣传,利用深入企业进行工伤业务知识讲座机会,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2、做好记录,及时报送信息。各科室、下属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我局及市安委办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如照片、宣传资料等,并在6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活动总结。
附件: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