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66号
关于要求对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进行竣工综合验收的请示
省发改委:
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由永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BOT方式投资建设。该项目经浙发改投资〔2010〕85号文件核准和浙发改设计〔2010〕34号文件初设批复。项目总投资2.59亿元。工程于2010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月进入试生产。
根据竣工验收的要求,现已完成消防、防雷、规划、土建、安全设施、环境保护、档案、水土保持、职业病防治等专项验收。试生产期间,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据此,特向贵委提出要求对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综合验收的申请。
现将有关进行竣工综合验收的汇总材料附上,请审查。
联系人:胡雄江 联系电话:057987101382 13958459773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14日
抄送:金华市发改委、永康市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