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16号
关于永康市总部中心金英公寓(人才公寓)
16户装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要求审批永康市总部中心金英公寓(人才公寓)16户装修工程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精神,拟在永康市总部中心金英公寓(人才公寓)内对16户公寓进行装修工程的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天棚吊顶、墙面抹灰乳胶漆、铺木地板,厨房卫生间贴瓷砖及配套安装等。
三、总装修总面积1202.22平方米,概算总投资97.15万元,资金自筹。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7月29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总部办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