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99号
关于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
追加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
你处要求追加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件精神及财政部门意见,原则同意经永发改〔2011〕82号文批准的金胜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用房建设项目,在已批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基础上追加投资。
二、项目追加投资45万元,追加后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万元,自筹125万元。
三、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追加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7月4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