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价〔2014〕15号
关于调整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永康市食品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生猪屠宰加工服务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永食〔2013〕第12号)收悉。你公司承担我市定点屠宰加工的任务。随着机械化屠宰场投入使用,相应规模设施的各项费用持续上涨;屠宰企业资质等级的提升,加上屠宰工资上涨和“五水共治”对污水排放处理要求的提高,使我市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成本有较大幅度上升。为保证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的正常开展,依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和按照价格调控要求报经省物价局批准的调价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经成本监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阶层代表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为每头50元,实行城乡同价。
本批复自2014年7月10日起执行。请你公司在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费标准调整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确保调价方案顺利实施。
永康市物价局
2014年7月1日
抄送: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纠风办、商务局、农业局、财政局、减负办、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陈美蓉常务副市长
永康市物价局 2014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