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39号
关于永康市西溪镇烈马大道
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烈马大道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发〔2012〕161号文和永五水共治办〔2014〕7号文精神,拟在西溪村桐塘村烈马大道段进行污水管网的埋设。
二、项目埋设D500污水管长700米,投资70万元,资金自筹。
三、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15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