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34号
关于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溪头桥培训基地
培训楼、宿舍楼改造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
你校要求审批溪头桥培训基地培训楼、宿舍楼改造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4〕34号(新建类项目计划第40、41项),拟在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溪头桥培训基地内对培训楼、宿舍楼进行装修改造建设。
二、改造的内容主要为:培训楼、宿舍楼的门窗、地砖更换,灯具洁具更换、内外墙翻新、水电更换及配套设施改造等。
三、改造总面积1877平方米,其中培训楼970平方米,宿舍楼907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9.69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五、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11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
消防大队、教育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