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166号
关于印发《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发[2013]14号)、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浙委发[2013]41号)、金华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金委发[2014]11号)、永康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永委发[2014]11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制定《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发改局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改局实施方案》是按照中央、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的,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发改局实施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组织实施。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对于由我局牵头或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各科室、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措施,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5日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金华市第六次党代会和永康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金华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细则》和永康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加强廉洁政治建设为目标,从抓党的作风建设入手,进一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永康二次出发,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提供有力保障。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全局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认真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纪律约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发挥;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监督,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具有发展和改革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