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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
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国家从2009年开始陆续执行了机关津补贴改革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为配合上述改革,明确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假期的待遇处理,现将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以往相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浙人社发[2013]228号文件为准。
请各主管部门传达至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各类假期待遇的通知》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财政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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