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准予张露艳等71人登记的报告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06]7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的通知》(浙人公[2007]4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浙江省公务员局综合处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与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之间人员交流后办理公务员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组办〔2012〕12号)文件精神,要求准予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露艳、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俞馨怡、永康市公安局程卓、胡宇攀、黄小憨、李锡煜、吴小雅、徐王聪、叶志海、应俊、应俊、施雪晨、胡华杰、钱莹璐、唐冰、吕聪聪、赵学锋、颜世民、童英伟、何勇、高顺乾、吕凌飞、章蟒、张志军、王懿、李剑、李扬帆、徐江淮、胡旭晨、朱碧真、吕泽鸿、徐冲、李宗霖、楼智勇、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王洪伟、永康市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徐世雄、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朱哲、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慧红、永康市司法局楼外春、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钱林锋、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洁、永康市林业局李浪、施佩丰、永康市商务局吕瑞橙等44人公务员登记。要求准予永康市畜牧兽医局夏华卓、张康荣、永康市渔政管理站丁翔、永康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吴赟、永康市城建监察大队吕建平、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黄俊、邵超群、施振伟、陈斐、叶斌斌、王小波、应志芳、张杰、方路、胡思瑶、永康市国土资源管理所牟潇珺、任雨露、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吕施能、永康市劳动仲裁院马丹艳、永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叶舒畅、永康市农机管理总站章帅、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舒秀芳、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朱群飞、吴昊、永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徐文远、永康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卢朔望、永康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兰兰等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