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深改办〔2014〕4号
关于同意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
集体企业改制的批复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要求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集体企业改制的请示》已收悉。经我局核实,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属计划经济年代挂靠性质的集体企业,事实上属于自负盈亏的私营企业。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企业产权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永政办抄〔2007〕49号及市府办〔2007〕5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原则上同意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参照金轮摩配总公司等25家挂靠集体企业脱钩的方式进行企业改制,改制后的企业承担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永康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抄送:市府办、市场监管局、财政(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永康市堰头金属铸造厂
永康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