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202号
关于永康市表面精饰整合区污水集中处理站
扩容提标工程项目调整增加初步设计
概算投资的批复
永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要求审批永康市表面精饰整合区污水集中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调整增加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国家对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和污水处理量增加等原因,根据市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原则同意原经永发改〔2013〕210号文批准的永康市表面精饰整合区污水集中处理站扩容改造项目可研暨初步设计在已批概算总投资1518.08万元基础上调整增加概算投资。
二、项目建设规模:工业废水处理规模由原来4000m3/d调整为6000m3/d;生化处理系统规模由原5000m3/d调整为7000m3/d。
三、项目概算投资调整增加3961.53万元,调整后项目概算总投资5479.61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1868.05万元(土建部分投资),第三方投资3611.56万元(设备及安装部分投资)。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调整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31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