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4〕228号
关于古山镇流管所和石柱镇流管所
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你局要求审批古山镇流管所和石柱镇流管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永政办发〔2013〕83号(新建类项目计划第48项),拟在设在古山电信大楼一楼的古山镇流管所和设在石柱法庭内的石柱镇流管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流管所办事大厅、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装备室、卫生间、休息室等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建设总面积240平方米,其中古山镇流管所120平方米,石柱镇流管所12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30.0728万元,其中古山镇流管所20.0186万元,石柱镇流管所10.0542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五、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17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