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行政执法〔2014〕127号
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请示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制度,是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体现。在开展“守规矩”专题教育活动中,上级党委重申要求落实好请示报告制度。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中层正副职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凡中层正副职干部出现严重病情、伤情、住院、因故无法正常工作、离岗动向不明,因公因私出国(境)滞留不归或者脱团失踪等重要情况,以及非正常死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政治处,最迟不超过3个小时;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然后及时跟踪续报。
凡中层正副职干部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重要情况,各科室、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报政治处。
二、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班子内部严重不团结以及其他非正常情况,班子成员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重违反“廉洁从政准则”,以及被纪检监察机关“双规”、法院司法拘留、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或行政拘留等情况,要尽快如实向政治处反映。
领导班子干部分工调整,兼任下一级职务等事项,也应如实及时向政治处反映。
三、严格落实干部提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破格提拔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中涉及破格提拔干部,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的;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或者在企业兼职(任职);干部因被问责受到处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等,需报批或征求意见的,在作出决定前必须报批或征求意见。
各单位如有干部调整或进行竞争上岗时,应事先与政治处沟通情况。
四、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审核备案制度
制定出台组织工作重要政策文件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现行政策法规。如需要作出组织工作特殊政策规定,应当说明理由,报政治处审核同意。同时,在推进党的制度建设改革过程中,凡属先行先试及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改革项目,应当事先向政治处请示报告。
五、严格落实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凡出现党员集体退党或者公开声明退党;以劝退、除名等方式处理不合格党员;境外势力、敌对势力干扰妨碍选举;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时党员干部伤亡、基层活动场所损毁;因突发恶性事件造成干部职工伤亡;党员远程教育设备损坏、被偷盗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局党委,最迟不超过3小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好跟踪续报工作。发现涉及组织工作的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