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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管委会,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资[2014]55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请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明确工作负责人。请各镇(街、区)明确此次信用评级工作的具体联络人,并将分管领导、具体联络人名单(附件2)于1月13日前传真至我局。联系电话:87101161,传真:87101166。 2.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我市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将在2015年1月中旬开展企业走访工作,请各镇(街、区)按照省里提供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名单(附件3),配合浙江众诚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做好企业的联系对接、宣传发动及协调工作,并落实企业按附件4要求准备好参评资料。具体走访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小微 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 2.2014-2015年度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联络 人反馈表 3.2014年永康拟参加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名单 4.浙江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信息采集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1月4日 抄送:金华市经信委,市委办,市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吕群勇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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