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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5〕9号
关于永康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上台门、
下台门古建筑修缮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要求审批上台门、下台门古建筑修缮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文物保护点的有关要求,拟在永康市东城街道上台门5号、43号、44号,下台门2号、35号古建筑内进行修缮工程的建设。
二、修缮的内容主为要,地面屋面修复、檩、梁、枋更换、隔断样式恢复等。
三、项目修缮总建筑面积329.61平方米,其中上台门191.84平方米,下台门137.77平方米。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88.447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五、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1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
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