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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5〕2号
关于永康市林业局森林公安业务用房
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林业局:
你局要求审批森林公安业务用房功能区改造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浙财农〔2014〕203号、浙森公传〔2014〕9号文件精神,拟在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现林业局大楼内将主楼一楼西侧5间办公用房改造为森林公安执法办案用房。
二、改造内容主要为:更换加固门窗、粉刷墙面墙顶、配置相应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0.9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
四、按规定要求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6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水务局、消防大队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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