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委办〔2014〕37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年终
考核自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进行自查。请各镇(街、区)、各部门对照《2014年度永康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考核细则,逐项进行自查。
二、报送相关材料。各镇(街、区)、各部门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考,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考评分表和年度工作总结在2015年1月5日前报送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7101930。
三、对镇(街、区)的实地考核按市考核办统一安排实施,2015年1月中旬市安委办将对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