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安监〔2014〕55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永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办、科、队、站、中心,古山、芝英、龙山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永康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理清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科学开展评议考核,严肃追究过错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逐步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基本目标
以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执法责任明确化,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起一支懂安全、懂法律、懂管理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实施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
永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为局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委托执法的三个中心镇安监中队参照执行。
(二)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确定其具体执法责任 (具体内容另外发文) 。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效的执法证上岗。建立、健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制度,并严格按清单操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档案,坚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比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绩效评估、个人工作业绩评定、奖惩相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三、职责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