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4年,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保证我市实施“二次出发、创新驱动,全面打造永康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的工作大局。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年来,我局认真对照《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永委办发[2014]39号)文件,认真制订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将责任细化分解,做到各负其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认真梳理有关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并与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机制,为反腐倡廉工作在我局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的干部监督,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党员干部都能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未出现违规违纪之事。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永康市机关部门(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等事项经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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