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商务字〔2014〕50号
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印发火灾等 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重点租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台州温岭市召开的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和金华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促进我局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根据永安委[2014]13号、[2014]1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印发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督导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半的时间,全面落实以“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建立责任事故问责追究体系,全面建立群众性的安全治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预防和消除本部门的火灾隐患,真正形成火灾防控“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顺畅、基础工作夯实、整治成效明显、防控形势良好”的局面。
二、实施步骤
从2014年11月起,用两年半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体系”建设和重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目标、措施。
(二)重点单位和场所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并有效运行;同时2015年6月底前,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要基本完成。
(三)全面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底)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摸清本单位隐患的底数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规划和标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2016年12月前消除本单位辖区内的火灾隐患。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底)
商务局(粮食局)将适时组织对所属各单位“体系”建设工作的验收,全面检验整治成效,规范和统一各类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构建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党政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工作。与此同时,明确企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业主和出租房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的原则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经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和实施“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二)教育培训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利用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开展消防宣传,与此同时,单位领导要及时利用各种会议和场合对所属企业的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时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参与市安监局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工作能力。
(三)隐患整治
按照“综合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现状,定期分析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企业隐患风险自我评估和自我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按整治标准和整治规划,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分类分部整治工作。
(四)监管防控
要切实做好对火灾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管防控工作,坚持“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做到定期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每年春、秋两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此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商场、网吧、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合,要真正落实好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将本部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工作监管防控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为将我局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并确保本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将成立以吕柳青局长任组长;以周强、蒋连胜、甘兴才、胡志伟、徐荣弟、徐莲秋任副组长;以霍秀梅、施有明、朱彩修、王有高、王信宇、胡雄伟、夏青虎、王珊琴、赵俭新、胡优浩、章洪波、应小敏为成员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认识“体系”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局全面做好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工作组的人员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履责、统筹兼顾
工作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局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根据本单位的产业性质和隐患类型,及时推进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治活动。与此同时,要统筹兼顾、全面着手,切实全面有效地解决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严明纪律、动真碰硬
严明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管、按期复查、直至消除。与此同时,要动真碰硬,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安监部门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持续良好。
永康市商务局 永康市粮食局
2014年12月12日
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印发火灾等 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各重点租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台州温岭市召开的全省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和金华市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促进我局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根据永安委[2014]13号、[2014]1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印发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及督导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半的时间,全面落实以“全面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面建立责任事故问责追究体系,全面建立群众性的安全治理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预防和消除本部门的火灾隐患,真正形成火灾防控“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顺畅、基础工作夯实、整治成效明显、防控形势良好”的局面。
二、实施步骤
从2014年11月起,用两年半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体系”建设和重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目标、措施。
(二)重点单位和场所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建立适合本单位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并有效运行;同时2015年6月底前,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要基本完成。
(三)全面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底)
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摸清本单位隐患的底数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规划和标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的集中排查和整治工作,2016年12月前消除本单位辖区内的火灾隐患。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月至2017年4月底)
商务局(粮食局)将适时组织对所属各单位“体系”建设工作的验收,全面检验整治成效,规范和统一各类工作制度和基础台账,构建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级党政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工作。与此同时,明确企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业主和出租房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领导、谁负责,谁管理、谁担责”的原则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保障经费,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要建立和实施“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二)教育培训
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利用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开展消防宣传,与此同时,单位领导要及时利用各种会议和场合对所属企业的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时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在此基础上,及时组织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参与市安监局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工作能力。
(三)隐患整治
按照“综合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现状,定期分析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开展企业隐患风险自我评估和自我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按整治标准和整治规划,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分类分部整治工作。
(四)监管防控
要切实做好对火灾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管防控工作,坚持“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做到定期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每年春、秋两季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此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对商场、网吧、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合,要真正落实好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将本部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工作监管防控到位。
四、相关要求
为将我局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并确保本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永康市商务局(粮食局)将成立以吕柳青局长任组长;以周强、蒋连胜、甘兴才、胡志伟、徐荣弟、徐莲秋任副组长;以霍秀梅、施有明、朱彩修、王有高、王信宇、胡雄伟、夏青虎、王珊琴、赵俭新、胡优浩、章洪波、应小敏为成员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要进一步加强对“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认识“体系”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局全面做好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工作组的人员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履责、统筹兼顾
工作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局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要根据本单位的产业性质和隐患类型,及时推进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治活动。与此同时,要统筹兼顾、全面着手,切实全面有效地解决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完善长效治理机制。
(三)严明纪律、动真碰硬
严明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管、按期复查、直至消除。与此同时,要动真碰硬,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安监部门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持续良好。
永康市商务局 永康市粮食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