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 康 市 商 务 局
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永商务字〔2014〕35号
关于兑现2013年度外经贸各项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委[2013]1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经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决定兑现2013年度各项奖励3672.61万元。
一、经企业申请,并委托永康市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进行审核,根据永天会核字[2014]第182号审核报告,2013年度各项外贸奖励共计3642.61万元,明细如下:
1. 境外参展摊位379个,补助532.65万元。
2. 国际标准认证102个,补助90.46万元。
3. 国际注册商标55个,补助51.53万元。
4. 114届秋季广交会外购展位55个,补助91万元。
5. 82家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845912元,补助73.89万元。
6. 91家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19225732.71元,补助767.97万元。
7. 境外投资1家,补助30万元。
8. 153家生产企业出口奖励1432.41万元。
9. 5家流通企业出口奖励27.94万元。
10. 13家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65万元。
11. 7家企业加工贸易进口奖励139.7万元。
12. 137家生产流通单位报关出口奖励269.61万元。
13. 4家企业报关业务量奖励26.86万元。
14. 4家企业国际物流标准箱奖励43.59万元。
二、创建国家级出口基地奖励30万元。永康市商务局创建“永康市餐厨用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并获永康市政府通报表彰。
附件1:永天会核字[2014]第182号审核报告1份
附件2:永政发[2014]2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商务局(粮食局)通报表彰的决定
永康市商务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
永 康 市 财 政 局
永商务字〔2014〕35号
关于兑现2013年度外经贸各项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委[2013]13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经商务局、财政局联合审核,决定兑现2013年度各项奖励3672.61万元。
一、经企业申请,并委托永康市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三方进行审核,根据永天会核字[2014]第182号审核报告,2013年度各项外贸奖励共计3642.61万元,明细如下:
1. 境外参展摊位379个,补助532.65万元。
2. 国际标准认证102个,补助90.46万元。
3. 国际注册商标55个,补助51.53万元。
4. 114届秋季广交会外购展位55个,补助91万元。
5. 82家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845912元,补助73.89万元。
6. 91家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19225732.71元,补助767.97万元。
7. 境外投资1家,补助30万元。
8. 153家生产企业出口奖励1432.41万元。
9. 5家流通企业出口奖励27.94万元。
10. 13家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65万元。
11. 7家企业加工贸易进口奖励139.7万元。
12. 137家生产流通单位报关出口奖励269.61万元。
13. 4家企业报关业务量奖励26.86万元。
14. 4家企业国际物流标准箱奖励43.59万元。
二、创建国家级出口基地奖励30万元。永康市商务局创建“永康市餐厨用品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并获永康市政府通报表彰。
附件1:永天会核字[2014]第182号审核报告1份
附件2:永政发[2014]2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商务局(粮食局)通报表彰的决定
永康市商务局 永康市财政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