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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商务字〔2014〕1号
关于报送《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报 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市“电商换市”工作,加快我市经济二次出发的步伐,经广泛调研,参照兄弟市(县)经验,我局初步草拟了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市人民政府。
永康市商务局
2014年1月2日
永康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印发
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将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及科技、金融、文化创新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经营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受众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力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优势,以实体企业电商为依托,以五金电商网站为平台,以网商(网店)为基础,以人才培育(引进)为根本,以物流基地、网销城、信息港建设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实现五金市场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创新驱动和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1.扶持好具有永康特色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重点扶持我市已有的一批较有本土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和平台,着力扶持好服务领域广、投资规模大、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产业和平台,使其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引领永康电子商务发展。此外加大力度培育和引进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延伸服务功能、拓展业务范围、加快形成向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普及覆盖等。
2.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信息港。充分发挥民营资本优势,经市政府审定可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土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发挥我市五金特色,积极探索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独特化、创新化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同时可利用五金城市场优势,建设永康电子商务信息港,使之成为电商总部基地。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等多功能、多业态基地,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二)健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保障
1.引进或报批一个第三方支付牌照。鼓励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网络支付手段,加强支付安全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支付企业申请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鼓励有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境外扩展业务,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付体系。
2.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成立“我市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本地学校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加大我市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激励措施,多渠道引进适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
3.完善仓储物流体系。发挥永康市在浙中地区的交通和区位优势,建设一批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利用企业优势,加快引入竞争机制,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建立同一、公平有序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仓储信息化治理,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基地,构建覆盖全市的配送网络
4.加强网络认证和安全建设。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加快电子认证加密技术研究。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服务功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能力。
(三)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
1.稳步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门业、杯业、电动工具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做大做强本土特色、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第三方平台,培育一批新兴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平台。
2.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永康本土知名零售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电子商务零售平台,促进销售增量,降低电子商务对实体经营的冲击。
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交易平台,加快跨境零售的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业务,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服务体系,特别是我市企业采取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五金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四)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体系
1.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及网络零售、平台提升、电商人才培训等电子商务重点工程;鼓励个人网商向个体工商户或电商企业转型;研究和制定“电商换市”优惠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
2.落实土地金融等资源要素保障。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全面落实浙政发【2012】24号文件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对电子商务重点领域、项目的金融服务。
3.推进电子商务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鼓励外资依法投资电子商务项目;支持我市电商平台向境外拓展业务,支持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电子商务配送和服务机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海外专业人才。支持参加或举办国际性电商展会和交流活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
1.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网上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强对电商企业指导,严厉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和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及时处理各类消费纠纷。电商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公开、泄露用户信息,电商平台不得利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秘密。
2.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工作基础。加强电商统计工作,由典型企业统计入手,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问题,制订出台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有关政策。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探索建立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广信用产品在电子商务中应用,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关于报送《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报 告
永康市人民政府:
为做好我市“电商换市”工作,加快我市经济二次出发的步伐,经广泛调研,参照兄弟市(县)经验,我局初步草拟了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市人民政府。
永康市商务局
2014年1月2日
永康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印发
永康市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11号)文件精神,将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及科技、金融、文化创新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经营效率高、交易成本低、受众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力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优势,以实体企业电商为依托,以五金电商网站为平台,以网商(网店)为基础,以人才培育(引进)为根本,以物流基地、网销城、信息港建设为抓手,整合各方资源,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实现五金市场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以创新驱动和示范引领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1.扶持好具有永康特色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重点扶持我市已有的一批较有本土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和平台,着力扶持好服务领域广、投资规模大、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产业和平台,使其充分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引领永康电子商务发展。此外加大力度培育和引进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延伸服务功能、拓展业务范围、加快形成向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应用服务的普及覆盖等。
2.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和信息港。充分发挥民营资本优势,经市政府审定可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土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发挥我市五金特色,积极探索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独特化、创新化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同时可利用五金城市场优势,建设永康电子商务信息港,使之成为电商总部基地。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等多功能、多业态基地,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
(二)健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保障
1.引进或报批一个第三方支付牌照。鼓励银行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创新网络支付手段,加强支付安全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支付企业申请第三方支付机构牌照;鼓励有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向境外扩展业务,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支付体系。
2.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成立“我市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和支持本地学校开展电子商务、物流等学科建设。加大我市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激励措施,多渠道引进适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
3.完善仓储物流体系。发挥永康市在浙中地区的交通和区位优势,建设一批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快递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利用企业优势,加快引入竞争机制,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建立同一、公平有序的仓储物流体系,加快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仓储信息化治理,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基地,构建覆盖全市的配送网络
4.加强网络认证和安全建设。推进认证平台建设,完善电子认证基础设施,加快电子认证加密技术研究。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完善数字认证、密钥管理、数字加密等安全服务功能。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评估机制,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能力。
(三)加快发展网络零售业
1.稳步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门业、杯业、电动工具等商品进行网上销售。支持做大做强本土特色、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第三方平台,培育一批新兴的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平台。
2.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零售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鼓励永康本土知名零售企业发展网络零售,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电子商务零售平台,促进销售增量,降低电子商务对实体经营的冲击。
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交易平台,加快跨境零售的报关结汇、境外配送等业务,完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服务体系,特别是我市企业采取自主品牌方式建设境外零售终端,提升我市五金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四)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体系
1.加大财政税收等政策支持。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及网络零售、平台提升、电商人才培训等电子商务重点工程;鼓励个人网商向个体工商户或电商企业转型;研究和制定“电商换市”优惠政策,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
2.落实土地金融等资源要素保障。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全面落实浙政发【2012】24号文件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广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对电子商务重点领域、项目的金融服务。
3.推进电子商务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鼓励外资依法投资电子商务项目;支持我市电商平台向境外拓展业务,支持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电子商务配送和服务机构。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海外专业人才。支持参加或举办国际性电商展会和交流活动,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环境
1.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对网上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强对电商企业指导,严厉打击依托网络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和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及时处理各类消费纠纷。电商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公开、泄露用户信息,电商平台不得利用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秘密。
2.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工作基础。加强电商统计工作,由典型企业统计入手,逐步建立全行业统计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信用管理等问题,制订出台有关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有关政策。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探索建立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广信用产品在电子商务中应用,促进我市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