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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塘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城西新区管委会、各流域管理所:
我市蓄水量10万方以下的山塘众多,为了做好山塘的安全度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省水利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塘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区)督促落实辖区内各村按省水利厅通知要求做好山塘安全度汛工作。
附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塘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永康市水务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