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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发改〔2015〕12号
关于永康市象珠镇清溪绿堤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康市象珠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清溪绿堤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拟在象珠镇酥溪沿岸山西村与前镀金村交界处到清溪初中段进行清溪绿堤工程建设。
二、清溪绿堤建设内容主要为:自行车道、步行道、排水、管线、标识、堰坝、湿地营养盐集约式资源化系统及绿化、水生植物等。
三、项目总用地100000平方米(其中湿地62000平方米);建设长度2693米;自行车道总长4350米;步行道总长1635米;绿道宽度:3米综合慢行道+2米绿化种植带,有步行道的一段采用2.5米宽自行车道。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976.56万元,其中市财政550万元,自筹426.56万元。
五、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意见书送审。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2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