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准予应美艳等64人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准予应美艳等64人登记的批复》(金人社函〔2015〕25号)文件精神,准予永康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应美艳,永康市公安局方武南、杨磊、傅玮琛、倪江昱、胡陈宏、朱林杰、吕品锠、杨志勇、张晓霞、吕珊珊、李志远、俞威廉、胡禹聪、陈昕阳、方博文,永康市司法局直属司法所马成来、梅朝勇、王琦莉、陈璟阳、潘珍珍、孙来,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航向,永康市农业局梅航赛,永康市审计局胡江,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施荣、童媛媛、胡浩,永康市司法局马华春,永康市规划局王文杰、黄俊,永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周世勇,永康市水务局李辉,永康市卫生局马雄英等34人公务员登记。
准予永康市墙体材料改革服务站傅洁,永康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李咪咪,永康市畜牧兽医局朱爽,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方早盼、李晓璐、董晓燕,永康市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章飞亚、沈阳、董冰洁、沈博路,永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勇,永康市水政监察大队骆俊通,永康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胡江美,永康市城建监察大队施亮,永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李静莉、程昱煜、倪梦萱、鲍琰、应明夏、蒋菲菲、吴永优、施艳梅、蒋锦赛、杨雄魏,永康市国土资源管理所程磊、胡婷婷,永康市医疗保险管理处王文辉,永康市劳动仲裁院章洪村,永康市就业管理服务处王巧慧,永康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叶勇健等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