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发改〔2015〕52号
关于永康市石柱镇县道公路环境整治绿化
补植工程项目的批复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你镇要求审批县道公路环境整治绿化补植工程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是根据市府办〔2015〕1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拟在石柱镇对石新线、石四线、石俞线三条道路进行单向绿化补植等建设。
二、石新线单向5800米、石四线单向6800米,石俞线单向4000米;需补植樟树1479棵(胸径10公分),桂花树515棵(胸径10公分),杜荫树1314棵(胸径10公分),红叶石楠球3400棵(高1.2米)。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98.09万元,资金来源:市财政。
四、按规定向各有关部门办理各项相关手续。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15日
抄送:市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
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