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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办〔2015〕21号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贯普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组织机构
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台和永康日报社等部门联合组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四、主要活动安排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面向社会各界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既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市性宣传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开展有区域与行业特色的活动;既要发动传统主流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也要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将组织开展全市性活动,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