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旅〔2015〕 20 号
关于开展旅行社品质访查的通知
各旅行社:
根据《关于提升游客满意度、开展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金旅〔2015〕17号)文件精神及我局文明旅游工作安排,为严格遏制各类旅游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进一步强化对旅行社服务全过程的监管,着力营造文明旅游的整体氛围,我局决定开展旅行社品质访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查时间
2015年6月—2015年10月。
二、访查对象
全市各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
三、访查内容
旅行社是否经营“零负团费”旅游产品;旅行社旅游广告的发布是否规范;旅游合同的签订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旅游业务网络化经营是否规范;旅行社对文明旅游工作的具体开展情况;导游(领队)执业是否规范;旅游用车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旅游社及分社、服务网点的整体经营情况。
四、访查方式
随团督查或随团暗访。
五、访查人员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确定的专业人员。
六、访查线路:
永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确定的投诉热点、旅游重点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