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弘扬挖掘具有永康地域特色的饮食文化,充分展示和交流我市特色菜肴的烹饪技艺,进一步促进全市旅游餐饮水平的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康市首届“十大名菜、十佳小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二)初赛时间: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三)决赛时间:10月10日。
二、参赛对象
凡我市范围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依法注册登记的餐饮单位或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员工均可报名参加。
三、 参评菜品要求
(一)以本地原材料为主,菜品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二)所选原料不得是国家明文规定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三)菜品名称、文化内涵、烹饪方法介绍是评选的重要依据,菜名具有故事性,有宣传推广价值的优先考虑。
(四)菜品在营养卫生的前提下,注重色、香、味、形,同时餐具及品食讲究也将作为评选依据。
四、评选主要标准
(一)特色性,具有当地民间文化特色。
(二)创新性,菜品名称、菜品的调味、烹调方法、成品装盘、造型等方面的创意。
(三)从色、香、味、营养卫生方面综合考量。
五、奖项设置
设“十大名菜、十佳小吃”奖各10名,入围奖若干名。获得“十大名菜、十佳小吃”奖的,由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十大名菜、十佳小吃”奖牌,奖金1000元,并由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颁发技师证书);获得入围奖的,奖金500元,颁发职业资格中级工证书。获奖单位由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命名、宣传、推广。
六、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带《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健康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照片2张,在6月30日前到永康市餐饮行业协会报名(地址:永康市城南路329号三楼312室,电话:89278903)。
七、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评选有关统筹协调和资金保障工作;协办单位: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旅游局、永康市广播电视台、永康日报社负责职称证书颁发及宣传工作;承办单位:永康市餐饮行业协会负责比赛评选的业务工作,确保比赛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永康“十大名菜、十佳小吃”评选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