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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永康市公安局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朗读

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永康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6日

 

        永康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面安全防范宣传,完善单位内部与社会面防控的内外衔接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整体效能,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浙委办〔2012〕75号)和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办〔2015〕109号)精神,市局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建设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源头预防、主动防范”的工作原则,以社会公众为主要对象,积极开展以“防盗、防骗、防抢、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覆盖式安全防范活动,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积极构建“社会联防、群众自防、宣传助防”的内外衔接治安防控网,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治安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自我防范能力;有效控制可防性、多发性案件,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东为组长,政治处、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以及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心防工程”领导小组)。“心防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新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建设活动在市“心防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分类部署”的原则,围绕“防盗、防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主题,积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社会面宣传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牵头组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其中治安部门负责方案制定并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收集、制作、提供防范知识、典型案例等材料;政治处沟通、协调新闻单位,借助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平台,做好“心防工程”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经侦大队负责对广大工商企业主、企业财务人员开展宣传工作;刑侦大队负责信息研判、串并、分析,收集行动犯罪手段与方法;交警大队负责广大驾驶员、交通参与人进行宣传;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优势,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心防工程”活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以及资料、案例收集等工作,并组织、指导、督促开展“心防工程”建设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全面推进“心防工程”“五进”活动。各有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借力社会力量,全面动员部署“五进”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安全防范进社区、乡村。各派出所以及责任区民警,会同相关单位,深入小区、广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等人员聚集的区域,通过摆放展板、横幅、发放宣传单、设立现场咨询台、开展培训班等形式,宣传安全防范常识,指导群众做好安全防控工作。二是安全防范进商场、单位。各相关单位将日常检查与安全防范宣传紧密结合,深入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通信以及水电油气等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完善防范措施;积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张贴图片、发放传单、安全提示等方式进行防范宣传,提醒群众提高警惕,加强自防意识;开展校园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并利用“校讯通”等载体发送防范信息,“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安全防范进金融机构。治安大队协调银监部门,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基层一线营业网点开展防通讯诈骗、防盗抢等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通过摆设现场宣传点、悬挂宣传警示横幅(LED滚动字幕)、张贴海报、营业大厅视频播放、发放宣传册等各种途径面向大众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建立和完善常态宣传机制。四是安全防范进媒体、网络。政治处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网站、微博等宣传载体,开展防范能力、典型案例宣讲活动,提升公众自主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安全防范进企业、进市场、进行业协会。通过各种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主、企业财务人员、个体工商户的防范意识。

  (二)组织部署“心防工程”现场宣传公益活动。?

  1.开展“三电”设施保护暨防范通讯诈骗宣传公益活动。结合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和军警民护线宣传月有关工作部署,发挥企业资源优势,组织开展面对社会大众的现场宣传活动。

  2.开展安全防范进社区、乡村集中现场宣传公益活动。2015年7月份,各派出所结合“安防进社区、平安你我他”大型公益活动,组织社会力量,选择案件高发或防范薄弱的居民小区、乡村、主要街道等治安复杂区域,分别同步组织开展一场以“防盗、防抢、防火、防通讯诈骗、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公益宣传活动。

  3.开展安全防范进大型商场、超市、医院以及水电油气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现场宣传公益活动。2015年8月份,各派出所组织人员深入医院、大型商场、超市或水电油气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区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防范专题讲座、播放一次安全防范宣传视频,醒目位置张贴一张安全防范提示标语的现场宣传活动。

  4.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现场宣传公益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校园安全的案事件,各派出所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面向广大师生的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015年9月份,各派出所要组织校园等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一场以“防骗、防火、防暴力、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现场宣传活动。

  5.开展金融安全防范集中宣传公益活动。2015年10月份,治安大队组织列管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置现场宣传咨询点、悬挂宣传警示横幅等方式,开展一场主题为“推行心防工程解民忧保平安”的面向大众的现场宣传活动;各金融网点的LED显示屏、业务大厅、ATM机显示屏同步播放防范盗抢、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等防范提示知识。

  (三)开展 “心防工程”安全防范成功案例评选活动。
2015年8月31日前,“心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出所收集2014年以来的安全防范成功案例有关材料上报局“心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内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治安大队单位邮箱。9月份将选送成功案例,参加金华成功案例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心防工程”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具体实践,是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单位内部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心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关警种之间要相互配合,认真负责,措施到位。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积极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企业窗口的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和深入报道安全防范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现场活动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营造全民防范的浓厚氛围。对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掌握情况,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及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及时收集、汇总、掌握“心防工程”建设中的视频、音频、文字材料,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活动累计表由各单位分别于2015年8月1日、9月1日、10月1日前上报“心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治安大队),10月22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及活动累计表(包括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成功案例以及视、音频资料),有关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随时报送。

  联系人:童连明,联系电话:67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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