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广台〔2015〕29号
永康市广播电视台
关于开展“发现两美,爱我广电”业余艺术
创作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频道),各镇(街、区)广电站:
今年以来,我台深入开展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其中载体之一就是通过开展“明思路、强规范、提素质”专题活动实现“四提”即“形象提升、能力提高、服务提效、工作提质”。为了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为更好地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经研究决定,在第16个记者节到来之前举行一次“发现两美,爱我广电”业余艺术创作比赛活动。现面向全台干部职工征集以赞美“两美永康”、讴歌永康广电为主题的各类摄像、摄影、书法、绘画、诗歌、散文作品。
一、作品要求
(一)摄像作品
1.主题鲜明,结构合理,脉络清晰,画面精美,视觉冲击力强。
2.片子长度以10分钟左右为宜, 取材不限,可以自然风光、人文景观、风土民情,但以能反映永康两个生态建设为佳。
3.视频最好能用高清机子拍摄。
(二)摄影作品
1.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或组照均可。
2.取材参照摄像作品要求,如果能聚焦永康广电的人或物更好。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片,并注明拍摄地点及作品名称。
(三)美术、书法作品
1.参赛类型可以是油画、水彩、水粉、国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等,形式不限,作品内容、题材、风格不限。
2.作品必须真实原创。
3.作品以实物形式参赛。
(四)诗歌、散文作品
1.体裁包括诗歌(含古体诗)或散文。
2.内容可以是反映永康的社会人文历史、风土人情、山水风光、经济社会发展等积极、健康向上的万千气象,也可以记叙、描写、赞美讴歌永康广电二次创业中的好人好事,或筑梦永康广电的动人篇章。
3.作品篇幅不限,但要求笔调清新,富有文采。
4.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
二、比赛时间
从本通知下发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三、投稿地址
所有的参赛作品除书法、美术作品为实物作品外,其他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截稿时间前交到总编室应飞凤处。
四、评选和奖励
所有参赛作品由台里邀请专家进行评比,并予以奖励。
摄像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书法、美术类、摄像类、诗歌散文类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优秀奖300元。以上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各类参赛作品必须是首次参加比赛,谢绝曾经获奖的作品参赛。
2.摄像作品除摄像记者原则上每人必须提交一件外,所有艺术门类的参赛作品都不限数量,希望各频道、科室和广电站要思想重视,积极发动,踊跃参与,并兼顾好本职工作与创作比赛的关系,做好两不误、两促进。
永康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8月21日
永康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