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市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规范化、精细化运行,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关于调整永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卫字〔2015〕21号),近期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组织
考核覆盖全市 16个镇(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考核内容及标准依据《关于调整永康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抽查核实和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重点考核各单位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
半年考核得分按照实得分/应考分×100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