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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法制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法制员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建立法制员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就我局建立法制员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法制员的选任
法制员是指我局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主要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行为履行指导、法律审核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本部门执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对法制员实行所在单位和局政策法规科双重管理体制。对法制员的任免、奖惩应当征求政策法规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