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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永康市首届 “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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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最美精神•提振队伍士气”,展示当代公安民警、警察家属、协辅警的良好形象,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现将《永康市首届 “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评选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方案要求推选候选对象并在1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候选名单上报政治处。



                                      永康市公安局

                                      2016年1月4日



            永康市首届 “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

               “最美协辅警”评选活动方案



  近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民警牢记宗旨,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忠实履行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一方平安的神圣职责,为构建“平安永康”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长期以来关心、理解、支持公安事业,顾全大局,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公安民警家属和同公安民警一同出生入死、并肩作战的协辅警。为了深化美丽永康建设、推动寻找“最美”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辅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群众满意的宗旨,进一步实现“弘扬最美精神·提振队伍士气”的目标,通过开展“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辅警”评选,深入挖掘和展现我们身边优秀人民警察、优秀贤内助、优秀协辅警的美丽形象,进一步凝聚和弘扬公安队伍的正能量,打牢公安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公安队伍战斗力、后发力、公信力、执行力的新提升。

  二、成立最美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

  为评选活动有序进行,局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曙初任主任,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钱子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文伟任副主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成员。组委会在政治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文伟任办公室主任,卢杰、朱梅雪、施俊兴、王革、叶伟民、应雪薇、程晓莉、周宁、胡能超、陈宇、卞一夫、陈晨任组员。评选活动办公室主要承担材料收集、资格审核、考察、组织宣传投票等工作。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全市在职在编公安民警、民警家属,在职协辅警。

  名额分配:此次活动将评选出10名“最美警察”、10名“最美贤内助 ”、10名“最美协辅警”。

  四、评选标准和条件

  (一)“最美警察”评选标准和条件

  1.忠诚可靠。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

  2.亲民爱民。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群众满意度高。

  3.成绩突出。认真履责,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表现优秀。

  4.执法严格。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近二年度内无执法过错、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问题。

  (二)“最美贤内助”评选标准和条件

  1.理解、关心配偶,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努力以实际行动解除民警后顾之忧。

  2.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主动监督民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帮助民警抵制不良诱惑,当好“廉内助”。

  3.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传承家庭和睦、夫妻恩爱、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

  4.配偶得到单位肯定,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问题被处分的情况。

  (三)“最美协辅警”评选标准和条件

  1.政治忠诚可靠。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热爱本职工作。

  2.岗位能力强。熟练掌握协辅警岗位技能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协辅警工作岗位上踏实肯干,积极协助公安民警完成各项工作,信息化应用能力强。

3.纪律作风过硬。能模范遵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越权、不越位、不失职,自觉接受管理监督,无群众举报、投诉和纪律处分。

  4.从事协辅警工作二周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5年12月底;年度病假、事假不得超过1个月。无违法违纪问题。

  五、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

  正式下发永康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评选活动方案,对评选活动进行部署,开展宣传发动,全面展开评选工作。

  (二)评选阶段

  1.组织推荐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认真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办法,选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各单位可推荐“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 ”、“最美协辅警”候选对象各一名,填写好推荐表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将纸质稿送政治处608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稿至单位邮箱。

  2.审查考核

  评选办公室根据参选人先进事迹,对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比,并积极与参选民警、民警配偶、协辅警所在单位联系沟通,对评选人员进行严格把关。组织开展人员评比、筛选,经政工、纪检部门考核后,提出全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候选人初步意见。一线基层单位候选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80%。

  3.组织评审

  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一进行评审,从中筛选出“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候选人各20名。并对20名候选人进行单位认可度测评。

  4.宣传投票

  通过公安内网、永康电视台、永康电台、永康日报、公安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候选人的先进事迹集中宣传,并组织开展网络投票活动。

  5.最终审定

  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单位认可度、全局投票、社会投票等情况上报市局党委会研究,最终评出“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各10名,并将评选结果通过公安内网和本市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三)表彰阶段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对评选出的永康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给予表彰;为获奖的“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颁发奖碑、证书。并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登和报道先进事迹,树立公安良好形象,释放“公安正能量”。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评选活动是提升公安队伍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载体。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择优评选,注重实绩。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群众满意、事迹突出、广泛认可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把那些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群众拥戴、事迹突出的优秀个人选拔出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基层民警的积极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阵地作用,加强对评选活动的宣传,切实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优化公安形象,提升满意度,激励我市广大公安民警以更加高昂的斗志投入各项公安工作。

  (四)严格把关、及时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的组织和报送工作,严格履行申报程序,并对被推荐人和事迹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人物真实鲜活、材料充实感人。事迹材料以写事为主,忌大话、空话、套话。

报送材料要求为:

  (1)永康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候选人1寸白底证件照2张,5寸工作或生活照3张(电子稿)。

  (2)2000字的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1份(正反面打印)。

  (3)500字的候选人简要事迹1份。

  (4)各单位要策划组织制作时长不少于5分钟的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PPT材料。

  (5)推荐表电子版需粘贴个人证件照电子格式(JPG格式)。详细材料和简要事迹稿请用A4纸统一打印,标题字体为宋体二号,正文字体为三号仿宋-GB2312、行距为固定值28磅,在页眉左边注明“永康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事迹材料”字样。登记表及相关文字材料须于1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市局宣传科,报送材料和照片版打包通过公安内网FTP(10.121.174.1,用户名:ykga和密码为yk123456)上传至政治处文件夹下“永康市首届‘最美警察、最美贤内助、最美协辅警’事迹材料”文件夹内,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卞一夫,电话:67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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