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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八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1-06-06 永康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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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委办〔20168

 

 

永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化八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5年初,我市发生了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给我市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经研究决定,2016311130期间,在全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八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三个责任体系,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责任部门

1.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较大以上事故为中心,以压事故、减伤亡为目标,强化对驾驶人、重点车辆、新(改)建道路、客运企业及危险货物的源头管理,避免产生新的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工作,以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营运客车超员、农用及非营运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规范道路行车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修复公路塌方、水毁、路损等影响公路安全通行的安全隐患,结合道路事故多发点段整治,不断完善临水临崖、山区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的安保设施。(牵头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农林局等)

2.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加强危险物品(重点是氢氟酸、液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试生产、仓储管理、设备检修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为重点,切实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击以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化学事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抓好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危险物品联合监管机制和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牵头部门:市安监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等)

3.开展劳动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各镇(街、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以人员密集场所、多合一场所、宾馆、网吧、居住出租房、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各部门、镇(街、区)和派出所对监管单位的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媒体、网站、楼宇电视、公益广告、社区版报、LED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剖析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加强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消防大队;配合部门:市建设局、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流动人口管理局、文化局、供电公司等)

4.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的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督,继续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及违法、非法转(分)包行为,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认证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对高危作业实施定额、限员生产。各镇(街、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施工;严格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动态监管。建设、城管、交通、水务、供电等部门要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牵头部门: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市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供电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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